龙鱼之巅

标题: 对马甲会员“法老”的处制!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心不改    时间: 2010-5-23 22:30
标题: 对马甲会员“法老”的处制!
经调查证实会员“法老”和会员“13715516891”同属一人,对论坛和会员造成了及坏的影响。论坛决定对“法老”禁言30天的处罚,对“13715516891”禁止访问论坛的处罚。同时,警告那些穿着马甲的会员好自为之。以今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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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so    时间: 2010-5-23 22:39

作者: deng4    时间: 2010-5-23 22:46
干过些什么呢??
作者: 欲飞    时间: 2010-5-23 22:50
网站早就应该处置这些马甲号了,现在马甲太多!!!!
作者: 浪漫她涯    时间: 2010-5-23 23:00
有着很不好的行为吗?
作者: rong    时间: 2010-5-23 23:25
龙心果然有威严!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10-5-23 23:32
关键是他都干了些什么?请拿出证据,难道我想再开个号也不可以?难道鱼商都是一个号?论坛中最可怕的既不是托也不是马甲.而是某些鱼商的:::::::打手......
作者: wangyi0899    时间: 2010-5-23 23:56
人家叫  老法   好不好大哥!!哈哈哈
作者: 异类无忌    时间: 2010-5-23 23:59
本帖最后由 异类无忌 于 2010-5-24 00:26 编辑

我终于为龙颠 抓了第一只王八 希望这是最后一只!
这是 这件事情的前后经过http://longyu.cc/thread-59247-1-1.html
作者: 蹲在村口儿    时间: 2010-5-23 23:59
真丢人,干些龌龊事儿
作者: sinosail    时间: 2010-5-24 00:01

作者: 龙友之巅    时间: 2010-5-24 00:03
有人在龙巅开2个网店总没人管一下?
作者: wbilly    时间: 2010-5-24 00:04
恶心的鸡巴人,确实应该这样子
作者: 龙友之巅    时间: 2010-5-24 00:13
好像是《异类无忌的调查证实》
作者: 蝶舞狂阳    时间: 2010-5-24 00:20
禁言30天有个鸟用,就算你禁言200天都一样!问题根本不在这里!人家既然用马甲,就算封号也无所谓的!论坛好好想下问题出在那里吧!
作者: 后勤保障    时间: 2010-5-24 00:24
路过。不语!
作者: 龙友之巅    时间: 2010-5-24 00:24

作者: 龙友之巅    时间: 2010-5-24 00:27
有人在龙巅开2个网店总没人管一下?难道我这样说又是马甲吗?
作者: AAA.JGL    时间: 2010-5-24 00:30
好!!!!!!!!!!!!!!!!!!!!!!!!!!龙心大哥代表龙颠处置得当。应加强对此类情况的管理。
作者: 重在参与    时间: 2010-5-24 00:45
人人平等!!!!!!
作者: 马爹利    时间: 2010-5-24 00:52
其实有什么好禁的。你门想一下。如果瑰宝龙的没做错怎么会给人叼呢??对吗?难道突然你们也去骂一个鱼商吗?
作者: tony    时间: 2010-5-24 00:52
<恩 这点说的好!治标不治本!不过龙哥能有这反应速度!我很欣慰!>
异类无忌好像是你找人查的呀
作者: tony    时间: 2010-5-24 00:58
把你的5000大洋的帖子那出来不就成了吗?
作者: tony    时间: 2010-5-24 01:07
<兄弟 你跟那个马甲都是佛山的?>人家顶一下说些你不喜欢听的,你就查人家,异类无忌你也太本事啦?
作者: yfll100    时间: 2010-5-24 01:07
叨,偶是打酱油的。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连雷锋也是那个年代吹出来的。
作者: tony    时间: 2010-5-24 01:15
<这个帖子 以上所说不属于 事实!
价格 不是 6000元 是5000元!确实是我主动降下来每条500元钱
原因很简单 20条龙 3天内  已经销售了12条!还有剩下8条 品相与个头 都要差一些的!因为 我选鱼 都是 谁先要 我就选最好的 以此类推 !我从来不把 好的藏到最后在卖 这样的做法 我觉得对不起渔友对我的信任!这些剩下的8条 如果我不降价 5000元 让我再卖给渔友!我觉得 对后面要鱼的渔友 不公平!主动降低价格!让性价比 更高点!难道也错了!第一时间 发回复帖子的兄弟 他们能证明 不是6000元!而是5000元 除非他们喜欢灌水 没注意价格!>帖子在哪呀?
作者: 少龙    时间: 2010-5-24 01:23
搞死他,见过马甲,没见过这么可恶的马甲
作者: 龙鱼之夏    时间: 2010-5-24 07:55


扬善除恶!大快人心!还龙颠一翩净土!
只有这样,龙颠才能越办越好!
作者: dazhiyouyu    时间: 2010-5-24 08:04

作者: 龙神传人    时间: 2010-5-24 10:23
{:11_437:}支持,好
作者: 若飞    时间: 2010-5-25 09:40
只要鱼商之间没有了利益冲突、勾心斗角,鱼友注册马甲又有何用???要找问题的根源啊!
作者: 无言行囊    时间: 2010-5-25 13:06
没本事的,在坛力耍耍假把式,就差写匿名信上访了,哈哈哈。
作者: 张春波    时间: 2010-5-27 11:59
他咋地了.不就说了一些真话吗.龙颠不能说真话吗.多上个号就是马甲.王八.即然是信的过的商家.就不要损坏自几在鱼友心中的型象.注意你的素质.出口王八.马甲的.好坏自有公论
作者: 愤怒的小熊    时间: 2010-6-4 20:24
支持龙心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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